{"success":true,"agreements":{"user":{"title":"西元·游戏交易平台用户注册与交易服务协议","version":"v2.2","effective_date":"2026年3月2日","text":"西元·游戏交易平台用户注册与交易服务协议\n\n【重要提示】\n欢迎您（以下简称\"用户\"或\"您\"）使用西元·游戏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西元平台\"）。本平台由青岛西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本公司\"）独立开发、合法运营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n\n在您注册账号、登录使用及通过本平台进行数字化虚拟资产交易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本平台责任的条款、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的商业采购条款、不支持退款的条款、争议解决与管辖的条款。\n\n当您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并完成注册或登录时，即视为您已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n\n\n第一条：定义与服务范围\n\n1.1 平台定位：西元·游戏交易平台是一个中立的虚拟物品交易信息撮合平台，为用户与商户之间的虚拟物品交易提供信息匹配、交易指令中转、截图比对及交易记录管理等技术服务。\n\n1.2 服务范围：本平台仅提供交易信息的撮合与技术支持服务，不直接参与虚拟物品的生产、持有、交付或任何具体交易行为。本平台不是交易的当事方，不对交易的标的物（虚拟物品）拥有任何所有权或控制权。\n\n1.3 虚拟资产性质：本平台所涉及的交易标的物为第三方游戏内的虚拟道具、装备、外观、消耗品等数字化虚拟资产（以下统称\"虚拟资产\"），系由第三方游戏运营商创设并管理的数字化财产，其存续和使用受制于游戏运营商的用户协议、运营策略及服务状态。本平台严禁从事任何法定货币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之间的双向兑换业务，平台内展示的标的物仅限游戏内虚拟道具类数字化资产。\n\n1.4 游戏运营商独立性：本平台与任何游戏运营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合作、授权、代理、许可或隶属关系。用户理解并确认，使用本平台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均为用户的自主独立行为，与游戏运营商无关。\n\n1.5 用户资格：您确认您已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不得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n\n\n第二条：账户注册与管理\n\n2.1 账户注册：用户须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完成注册，并设置安全的登录密码。用户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n\n2.2 账户唯一性：每位用户只能注册一个平台账户。禁止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同手机号、虚拟号码、他人身份信息等）重复注册。平台有权对涉嫌重复注册的账户进行合并、限制或封禁处理。\n\n2.3 账户安全责任：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账户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不得出借、出租、出售、赠与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被盗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n\n2.4 异常登录处置：本平台有权对存在异常登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常用IP地址登录、非常用设备登录、短时间内频繁登录失败、多地同时登录等）的账户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短信验证、暂时冻结账户等，用户应予以理解和配合。\n\n2.5 实名认证：本平台有权在必要时要求用户完成实名认证。拒绝或无法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本平台有权限制其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n\n2.6 商业采购者身份确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排除：鉴于本平台存在大量以\"分销、转售、代客采购\"为目的的代理商用户，用户在此明确承认：若用户在平台的交易频次、单笔金额或累计交易额符合商业采购特征，或用户主动申请成为平台\"代理商\"，则该用户的采购行为属于\"商业经营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定义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对于上述商业经营性质的采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严格以本协议约定及商业契约为准。\n\n\n第三条：虚拟资产交易规则\n\n3.1 交易流程：用户通过本平台发起虚拟资产采购请求后，本平台将根据匹配算法将交易指令中转至供货商户。交易的具体执行（包括虚拟资产的交付）由商户独立完成。因虚拟资产在线秒发及易复制的特殊性，交易指令一经生成，用户无权以\"买错区服\"、\"填错角色名\"、\"不想要了\"等任何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申请退款。\n\n3.2 交易确认不可撤销：用户在平台上确认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点击\"确认收货\"、\"交易完成\"、通过截图对比确认交付完成等操作）后，该笔交易即视为已完成，交易款项将按照平台规则进行结算。已确认的交易不可撤销、不可退款，用户对此明确知悉并同意。\n\n3.3 虚拟资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交收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用户在此明确同意并确认，本平台撮合交易的所有虚拟资产均属于前述数字化商品，一经商户发货，绝不适用任何形式的无理由退货或退款。\n\n3.4 交易价格与费率：虚拟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用户下单时平台实时显示的价格为准，平台成交价即为最终价，用户不得以\"购买后资产贬值\"为由要求平台或商户退还差价。本平台有权根据市场供需状况调整价格和费率，价格变动以平台公示为准。\n\n3.5 交付凭证与超时自动确认收货：\n（一）商户在游戏内完成交付后，将上传游戏内的交易记录截图、系统邮件截图或录屏作为交付凭证。用户认可上述凭证作为证明虚拟资产已交付的有效证据。\n（二）用户应在收到虚拟资产后立即在平台点击\"确认收货\"。若商户上传发货凭证后，用户在24小时内未点击确认，且未通过平台指定入口发起带有实质反证材料的维权，系统将自动判定\"交易成功\"并向商户结算款项。交易一旦确认成功（无论是手动确认还是超时自动确认），平台不再受理任何退款诉求。\n\n3.6 交易截图比对：本平台提供交易截图自动比对功能，辅助用户确认虚拟资产的交付情况。截图比对结果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本平台对交易标的物的品质、数量、来源合法性等的任何保证或担保。\n\n3.7 交易限额与风控：为防范交易风险和维护平台运营安全，本平台有权根据用户等级、交易历史、风控模型评估等因素，对用户的单笔交易金额、日交易总额、交易频率等设置合理限制。\n\n3.8 禁止行为：在使用本平台交易服务过程中，用户不得从事以下行为：\n（一）利用平台系统漏洞、技术缺陷或规则漏洞获取不正当利益；\n（二）恶意下单后拒绝付款或无理由取消已确认的交易；\n（三）通过虚假投诉、恶意差评、威胁敲诈商户等方式获取不当退款或赔偿；\n（四）发起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的恶意拒付（chargeback）以图免费获取已交付的虚拟物品；\n（五）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销赃、非法转移资金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n（六）使用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脚本、机器人、外挂、爬虫等）干扰平台正常运行或获取不当利益；\n（七）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或支付账户进行交易。\n\n\n第四条：虚拟物品交易风险告知与免责\n\n4.1 虚拟物品固有风险：用户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虚拟物品交易的以下固有风险：\n（一）游戏运营商有权依据其用户协议和运营策略，随时对虚拟物品进行调整、回收、清零、冻结或变更其属性和功能，由此导致虚拟物品贬值或灭失的风险；\n（二）游戏运营商有权因其认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使用第三方工具、违反游戏规则、涉嫌非法交易等）对涉事游戏账号采取封号、禁言、回收虚拟物品等处罚措施的风险；\n（三）因游戏运营商停止运营、变更经营策略或法律法规变更导致虚拟物品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n（四）因网络延迟、系统故障、第三方服务异常等原因导致交易指令延迟执行或执行失败的风险；\n（五）虚拟物品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n\n4.2 风险自担原则：用户使用本平台进行虚拟物品交易，应基于自身独立判断做出交易决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平台不对用户因交易而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或退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n（一）因虚拟物品被游戏运营商回收、冻结、封号而遭受的损失；\n（二）因虚拟物品市场价格变动而遭受的损失；\n（三）因交易对手方的行为（包括交付延迟、交付质量瑕疵等待待商户协商处理的事项）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n（四）因用户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选错服务器、填错角色名、误确认交易等）而产生的损失。\n\n4.3 游戏官方处罚免责：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西元平台作为中立的信息撮合平台，对游戏运营商因任何原因采取的任何处罚措施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无论该处罚是否与用户通过本平台进行的交易有关，本平台均不承担退款、补偿或赔偿义务。\n\n4.4 交付方式免责：本平台仅负责中转交易指令，不参与虚拟物品的实际交付过程。虚拟物品的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质量等由供货商户独立负责。本平台对交付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延迟、交付数量不符、交付物品与描述不符等）不承担直接责任，但将积极协助用户与商户进行沟通协调。\n\n4.5 第三方服务免责：如因用户使用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客户端、操作系统、浏览器、第三方支付工具、网络服务提供商等）原因造成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受到影响或损失，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n\n\n第五条：付款与资金安全\n\n5.1 支付方式：用户通过本平台支持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完成交易付款。具体支持的支付方式以平台实时展示为准。\n\n5.2 收款方说明与资金安全：用户知悉并同意，支付界面显示的收款方为实际提供虚拟资产的商户（卖方），而非平台方。交易资金由买家直接支付至卖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商户号中。本平台仅提供交易信息的撮合与记录，不设立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不直接经手用户的交易资金。所有资金收付、分账及结算，均由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合法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底层技术支持与资金托管服务。用户在支付时，微信/支付宝收银台显示的收款人名称为商户实名或平台特约商户编号，该名称系根据支付监管要求展示的实际资金接收方，用户不得以\"收款方与平台名称不符\"为由发起拒付。\n\n5.3 资金担保与冻结机制：为保障买家权益，用户支付的交易资金在进入卖方商户账户后将处于担保冻结状态，卖方无权在此期间提现或转让。只有在用户确认收货或系统判定交易成功后，资金才会结算给卖方。若在担保期内交易判定失败或发生纠纷，平台将通过支付系统将冻结资金全额原路退回给用户。\n\n5.4 虚拟店铺：用户在本平台购买虚拟资产，系在其选定的特定商户\"虚拟店铺\"内进行的商业行为。用户应在交易前仔细查看店铺资质和商品信息，确认交易内容无误后再进行付款。\n\n5.5 付款确认：用户完成付款后，应及时在平台上确认付款状态。因用户疏忽未及时确认导致的交易延迟或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n\n5.6 禁止恶意拒付：用户在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完成付款且交易已被确认完成后，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起退款申请、信用卡拒付（chargeback）或投诉。如用户发起恶意拒付，本平台有权：\n（一）立即冻结并永久封禁该用户账户；\n（二）将该用户列入平台黑名单，终身禁止其注册和使用本平台任何服务；\n（三）要求该用户赔偿因恶意拒付给本平台及交易对手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手续费损失、仲裁费用、律师费等）；\n（四）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恶意拒付可能构成诈骗罪）；\n（五）向支付机构举报其恶意拒付行为。\n\n5.7 发票与凭证：本平台为用户提供电子交易记录作为交易凭证。如需正式发票，用户应自行按照税务法规处理。\n\n5.8 担保交易流程说明：本平台采用\"延迟分账\"担保交易模式以保护买卖双方权益。买家付款成功后，资金将被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于卖方账户中；当平台系统检测到虚拟资产交付成功或买家确认收货时，平台将发起结算指令解冻资金；若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或交付失败，平台将触发全额退款保护买家资金安全。\n\n\n第六条：用户行为规范\n\n6.1 合法使用义务：用户使用本平台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n\n6.2 账户行为归属：用户账户下的一切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单、确认、投诉、发言、付款等）均视为用户本人行为，用户对其账户下的所有操作和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账户出借、出售导致他人使用该账户实施违法行为的，账户注册人应承担连带责任。\n\n6.3 信息真实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提供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交易信息、投诉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用户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n\n6.4 文明使用义务：用户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法违规、侮辱性、威胁性、骚扰性、淫秽色情或其他不当信息。\n\n\n第七条：违规处理与处罚\n\n7.1 处罚权利：对于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用户，本平台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单独或组合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且无需事先通知：\n（一）警告提醒；\n（二）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n（三）暂时冻结账户（1-30天）；\n（四）永久封禁账户并冻结全部未结算款项；\n（五）追究法律责任。\n\n7.2 处罚不可逆原则：因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拒付、欺诈交易、洗钱行为、冒充身份等）被永久封禁的账户，封禁决定不可撤销、不可上诉、不可申请复活。被封禁账户内的全部余额、积分、权益等均一并作废。\n\n7.3 违规成本承担：因用户违规行为导致本平台被第三方追诉、行政处罚、司法追究的，用户应向本平台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诉讼/仲裁费用等）。\n\n7.4 黑名单机制：被永久封禁的用户将被加入本平台永久黑名单，其注册手机号、设备指纹、IP地址等信息将被标记，禁止通过任何方式重新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n\n\n第八条：隐私保护与数据使用\n\n8.1 信息收集：为提供平台服务和保障交易安全，本平台将收集、存储和使用用户的以下信息：手机号码、登录密码（加密存储）、设备标识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指纹等）、网络信息（IP地址、地理位置信息等）、交易记录、操作日志等。\n\n8.2 信息使用目的：前述信息将用于以下目的：身份验证与账户安全保护、交易匹配与订单处理、风险控制与反欺诈、争议解决与客户服务、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留存。\n\n8.3 信息共享限制：未经用户同意，本平台不会向第三方主动共享用户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n（一）经用户事先明确同意或授权的；\n（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的强制性要求的；\n（三）为完成交易撮合而向交易对手方提供必要信息的（仅限完成交易所必需的最少信息）；\n（四）为维护本平台或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所必需的。\n\n8.4 数据境内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仅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n\n8.5 法定配合义务：用户知悉并同意，本平台有权且有义务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机关，主动或应请求提供涉事用户的全部留存信息，且该行为不构成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n\n\n第九条：知识产权\n\n9.1 平台知识产权：西元·游戏交易平台的全部软件著作权、技术专利、商标权、界面设计、图形界面、用户体验设计、数据库结构、API接口、算法模型及文案内容等，均属于本公司的知识产权财产。\n\n9.2 用户使用限制：用户获得的仅为本平台的有限使用许可权，不包含对平台任何知识产权的授权。用户不得对本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解、修改、衍生开发或任何形式的技术分析。\n\n9.3 违约责任：违反本条任一款项的，用户应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n\n\n第十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n\n10.1 协议变更权：本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或运营优化目的，随时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通过站内信通知、登录弹窗确认或平台公告等方式告知用户。用户在协议修订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已同意修订后的全部协议内容。\n\n10.2 用户自愿退出：用户有权随时主动申请注销其平台账户。注销前，用户须确保所有交易已完成、所有款项已结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处于处理中。账户注销后，用户与本平台的服务关系终止，但本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免责声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继续有效。\n\n10.3 平台终止权：在以下情形下，本平台有权主动终止用户账户并停止向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n（一）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n（二）用户连续180天以上未登录且无未完成交易的；\n（三）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终止的；\n（四）本平台基于业务决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n\n10.4 数据留存：账户终止后，本平台将依法保留用户数据至少三年（自账户终止日起算），以满足法律法规关于数据留存的要求以及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需求。留存期满后，本平台有权销毁相关数据。\n\n\n第十一条：争议解决\n\n11.1 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n\n11.2 仲裁管辖：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海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n\n11.3 管辖法律：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不含冲突法规范）。\n\n11.4 协议可分割性：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多条款被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n\n11.5 交易纠纷处理优先顺序：用户与商户之间因虚拟物品交易产生的纠纷，适用以下处理优先顺序：\n（一）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n（二）申请本平台客服介入调解（本平台将依据交易记录和证据进行公正调解，但调解意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n（三）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n\n11.6 严苛举证规则：在争议调解中，本平台实行\"严苛举证\"规则。商户发货必须提供未经过剪辑的、包含交易时间、目标角色名及交易成功提示的全过程录屏；买家若主张未收到货或货物异常，必须提供自登录游戏起至核实背包/账户全过程的一镜到底录屏。若任何一方无法提供符合平台标准的视频证据，平台有权直接判决对方胜诉并执行资金划拨。\n\n11.7 投诉处理时效：用户如对交易结果存在异议，应在交易确认完成后七(7)日内通过平台客服渠道提出投诉。逾期未投诉的，视为用户认可交易结果，本平台不再受理相关投诉。\n\n\n第十二条：平台责任上限\n\n12.1 赔偿上限：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平台就本协议或本平台服务向用户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该用户在争议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通过本平台实际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总额。\n\n12.2 间接损失免责：在任何情况下，本平台均不对用户所遭受的利润损失、预期收益损失、数据丢失、商誉损失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间接损失、附带损失、特殊损失或惩罚性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n\n12.3 不可抗力免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网络攻击、电力中断、通信故障、游戏运营商政策变更等）导致本平台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或用户遭受损失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n\n\n第十三条：电子签名与协议效力\n\n13.1 电子签名效力：用户在注册或登录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有效的电子签名，与用户亲笔在纸质文件上签名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n13.2 协议文本保存：本协议的电子文本由本公司服务器自动保存，用户可随时通过平台登录页面的链接查阅本协议的完整内容。\n\n13.3 签署记录：本平台将记录用户每次签署或确认本协议的时间、IP地址和设备信息，作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电子证据。\n\n13.4 协议整体性：本协议连同《西元·游戏交易平台商户入驻及服务免责协议》（如适用）共同构成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完整法律文件。如两份协议条款存在冲突，以对本平台更有利的条款为准。\n\n\n第十四条：特别风险提示\n\n14.1 投资风险警示：虚拟物品交易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虚拟物品价格可能因市场供需、游戏运营商政策变更等因素大幅波动甚至归零。用户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理性参与交易，切勿将超出个人承受能力的资金用于虚拟物品交易。\n\n14.2 法律风险警示：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环境可能随时变化。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变更导致虚拟物品交易被限制或禁止，本平台将依法调整或终止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n\n14.3 税务提醒：用户通过本平台进行的虚拟物品交易可能产生应税所得，用户应自行评估并依法履行相应的纳税申报义务。因用户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n\n\n以上协议一经用户确认（通过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或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即产生法律效力。\n\n平台运营主体：青岛西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n最新修订日期：2026年3月2日\n协议版本：v2.2"},"studio":{"title":"西元·游戏交易平台商户入驻及服务免责协议","version":"v1.5","effective_date":"2026年3月2日","text":"西元·游戏交易平台商户入驻及服务免责协议\n\n【重要提示】\n欢迎您（以下简称\"商户\"或\"您\"）入驻西元·游戏交易平台。本平台由青岛西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本公司\"或\"西元平台\"）独立开发、合法运营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n\n在您进行商户注册及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各项B2B2C撮合交易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本平台责任的条款、对商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的条款。（此类条款已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n\n当您在注册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西元·游戏交易平台商户入驻及服务免责协议》\"并点击注册/确认按钮时，即视为您已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n\n\n第一条：定义与平台角色\n\n1.1 平台定义：西元·游戏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是一个网络信息服务及虚拟数字资产交易撮合技术平台，为商户与买家（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普通用户）提供虚拟数字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虚拟货币、道具、装备等）的展示、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撮合及技术支撑服务。\n\n1.2 中立服务提供商：西元平台仅作为中立的网络信息服务及交易撮合技术提供方，不对交易标的物的来源、品质、合法性、可用性做任何形式的担保。\n\n1.3 非交易当事方：本平台不参与商户与买家之间的实际交易过程，不是任何交易的买方、卖方或居间方。本平台仅提供技术性的信息展示与交易指令传输服务。\n\n1.4 交易指令中继服务：本平台为商户提供标准化的API接口，用于接收与传递交易指令。本平台不控制、不干预、不知悉商户接收交易指令后的具体执行方式、操作流程及技术手段。商户自行决定并承担全部交易执行责任。\n\n1.5 平台服务范围：本平台提供的服务严格限于信息展示、交易撮合和指令传递。本平台不提供任何游戏账号代练、代挂、代操作服务，不提供任何自动化工具或辅助软件，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游戏运营。\n\n\n第二条：虚拟资产来源的合法性承诺\n\n2.1 合法获取承诺：商户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其在西元平台挂牌出售的所有虚拟资产，均通过完全合法、合规且严格遵守相关游戏开发商及运营商《用户服务协议》《反作弊声明》等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获取。\n\n2.2 禁止非法手段：商户承诺并保证，在获取虚拟资产的过程中，绝对未使用任何未经游戏官方授权的外挂程序、自动化脚本工具、群控软件、内存修改器、加速器，或利用游戏系统漏洞（Bug）、非法植入代码、拦截数据包等任何违反游戏服务条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手段。\n\n2.3 资金合法性保证：商户保证其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洗钱、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商户在本平台的所有收入均应依法申报纳税。\n\n2.4 侵权追偿条款：若因商户出售的虚拟资产来源非法（包括但不限于黑产盗号、利用非法工具批量产出、诈骗所得、赃物销赃等），导致游戏官方追责、第三方权利人主张权利、司法机关调查或买家索赔，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及经济损失均由商户完全、独立承担，与西元平台及本公司无任何法律关联。若因此导致西元平台声誉受损、面临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平台因此遭受的商誉损失），商户必须在收到本平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进行全额赔偿。\n\n2.5 独立合规审查：商户应自行负责对其经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持续性审查。本平台不承担对商户虚拟资产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义务，但保留在接到投诉或发现异常时要求商户提供合规证明的权利。\n\n2.6 跨平台连带责任豁免与商户号健康维护：商户明确知悉并承诺，须保证其用于本平台交易的第三方支付商户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若因商户在非本平台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欺诈、违规经营等）导致其商户号被支付机构采取限制措施，由此导致的西元平台订单无法分账、资金无法提现等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平台技术服务费无法正常扣除，平台有权立即暂停该商户的全部服务，并有权要求商户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买家退款垫付等）。\n\n\n第三条：交易风险与免责声明\n\n3.1 游戏内处罚风险自担：鉴于网络游戏虚拟资产交易的特殊性及游戏官方严格的风控政策，虚拟资产交易可能导致游戏账号封禁、资产冻结、角色回档、数据清除等游戏内处罚。西元平台对此类后果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n\n3.2 价格波动风险：虚拟资产的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游戏版本更新、官方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波动性。西元平台不对虚拟资产的价格涨跌做任何预测或承诺。\n\n3.3 买卖双方纠纷独立解决：交易达成后，如买家因账号封禁、资产失效、品质争议等任何原因发起维权、退款或索赔请求，商户应自行与买家直接协商解决。本平台仅在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或司法机关依法要求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后台交易数据作为证据材料，不承担任何先行赔付、连带担保或调解义务。\n\n3.4 不可抗力免责：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海啸）、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暴乱、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电力故障、电信中断、黑客攻击（DDoS等）、计算机病毒、游戏官方服务器停机维护或永久关闭等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本平台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交易失败的，西元平台免于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但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力减少损失。\n\n3.5 系统维护与升级：西元平台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平台系统进行升级、维护和优化。因此造成的短暂服务中断，平台将尽量提前通知，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交易延迟或中断损失。\n\n3.6 第三方服务风险：本平台可能集成或依赖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渠道、短信通知、云计算基础设施等）。因第三方服务中断或故障导致的服务异常，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将积极协调第三方恢复服务。\n\n\n第四条：商户操作规范与供货声明\n\n4.1 独立经营：商户在本平台开展业务系独立经营行为，商户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供货方式、库存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平台不参与、不干涉、不监督、不知情于商户的内部运营流程和具体操作方式。\n\n4.2 交易指令执行自主权：本平台向商户传递标准化交易指令（包含物品信息、数量、交付目标等），商户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指令，并自行安排执行方式。本平台对商户执行指令的方式、工具、手段、时间安排等不做任何要求、限制或推荐。\n\n4.3 合规经营义务：商户应确保其在本平台的一切经营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所涉游戏运营商的用户协议和社区规范。因商户违反前述义务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n\n4.4 禁止行为：商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n（一）发布虚假、伪造或误导性的商品信息；\n（二）恶意刷单、虚假交易或操纵市场价格；\n（三）利用平台漏洞谋取不当利益；\n（四）传播病毒、恶意代码或对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攻击；\n（五）冒充平台工作人员或其他商户；\n（六）以任何方式规避平台技术服务费或佣金抽成；\n（七）私下与通过平台认识的买家进行\"飞单\"交易；\n（八）任何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n\n4.5 信息真实性：商户在注册及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资质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虚假或过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n\n\n第五条：平台违规处置与强制执行权\n\n5.1 为维护平台生态及配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商户同意并不可撤销地赋予西元平台以下单方面处置权：\n\n5.2 配合协查义务：一旦西元平台收到游戏官方的侵权通知函、买家的确凿证据投诉（包括但不限于截图、录屏、公证书）、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国家机关的协查/调查/搜查令或其他法律文书，本平台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商户的情况下，立即采取下架商品、暂停服务、中止交易等措施。\n\n5.3 账户与资金冻结：对于涉嫌严重违规、欺诈、洗钱、销赃或涉嫌使用非法工具供货的商户，本平台有权无条件永久封停其商户账号，并冻结其在平台内的所有未结算资金及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直至相关调查终结并出具最终处理结论。冻结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若调查结论证实商户存在上述严重违规行为，本平台有权直接扣除其全部已冻结资金及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以弥补平台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及/或用于向受损买家进行赔付。\n\n5.4 信息移交义务：本平台有法定义务且有权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机关，主动或应请求移交涉事商户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名认证资料、登录IP地址及地理位置信息、操作日志、后台交易流水、提现账户明细、设备指纹信息、通信记录），且无需承担侵犯商户隐私的违约责任。商户对此明确知悉并表示同意。\n\n5.5 黑名单机制：被永久封停的商户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其实名认证信息、关联账户信息将被永久记录，禁止以任何方式重新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n\n5.6 渐进式处罚：本平台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由轻到重）：警告通知、暂停服务（1-30天）、限制提现、永久封停账号。具体处罚方式由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n\n\n第六条：资金清算、抽佣与税务合规\n\n6.1 技术服务费与抽佣：商户同意，在每笔交易成功完成后，西元平台有权按照平台实时公示的费率标准（目前为交易金额的8%）或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的费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账功能，从卖方的交易货款中自动划拨技术服务费至平台指定账户。费率调整将提前公示，继续使用视为同意。\n\n6.2 履约保障与平台退款权：为保障买家合法权益及平台正常运营秩序，若商户发生虚假发货、售假、恶意拒绝交付、诱导买家绕开平台进行线下交易、导致买家严重受损等行为，平台有权无需商户确认，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对相关订单发起退款指令，将冻结资金原路退还买家。由此产生的商户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本平台另有权根据商户等级和交易规模，要求商户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标准以平台公告为准。\n\n6.3 税务合规声明：商户在西元平台产生的所有交易收入，其对应的依法纳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由商户自行申报和承担。西元平台不提供代扣代缴服务，不承担因商户偷漏税所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行政罚款或刑事责任。商户应保留完整的交易记录和财务凭证以备税务检查。\n\n6.4 渠道通道手续费：商户明确知悉并同意，第三方支付渠道产生的支付手续费及接口服务费（目前合计约为交易金额的1.6%）由商户全额承担，该费用从商户应得的交易货款中自动扣除。具体费率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准。\n\n6.5 收款主体与卖方直收机制：本平台仅提供交易信息的撮合与记录。商户明确知悉并同意，买家支付的交易款项将直接进入商户自行申请开通的第三方支付商户号中，由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合法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底层技术支持与资金托管服务。本平台不设立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不触碰、不截留商户的交易本金。因第三方支付机构系统故障、政策调整或清算延迟导致的资金到账异常，本平台将积极协助沟通，但不承担任何垫付或违约责任。\n\n6.6 资金冻结与延迟分账：商户明确知悉并同意，为保障买家权益，所有买家支付的交易资金在进入商户支付账户后将处于\"延迟分账\"的冻结状态，商户无权在此期间提现或转让。只有在买家确认收货或系统判定交易成功后，平台才会通过支付系统发起结算指令，将扣除平台技术服务费（8%）和渠道手续费后的剩余货款解冻给商户。若在担保期内交易判定失败或发生纠纷，平台有权通过支付系统将冻结资金原路退回给买家。\n\n6.7 虚拟店铺：商户入驻本平台后，平台将为其开设独立的虚拟店铺。虚拟店铺是商户在本平台内展示商品信息、接受交易订单的经营场所。商户应确保其虚拟店铺内展示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虚拟店铺的使用权归平台所有，商户仅享有经营使用权。\n\n6.8 不可撤销的分账授权：商户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平台，在每笔交易成功后，由第三方支付系统自动执行分账操作，将约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划拨至平台指定账户。此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商户不得单方面撤销。\n\n\n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n\n7.1 平台知识产权：西元·游戏交易平台的全部技术架构、源代码、界面设计、商标标识、文案内容、数据库结构、API接口规范及商业模式等均属于本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n\n7.2 禁止侵权行为：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商户不得对本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解、篡改、抓取数据、批量爬取、镜像复制或任何形式的模仿与抄袭。\n\n7.3 数据使用限制：商户通过本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价格信息、市场行情数据）仅供商户在本平台内正常经营使用，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出售、转让或用于与本平台无关的任何目的。\n\n7.4 违约赔偿：商户违反本条任一款项的，除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还应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商户还应赔偿本公司的实际损失。\n\n\n第八条：隐私政策与数据保护\n\n8.1 数据收集范围：为保障平台正常运营和安全，本平台会收集商户的以下信息：注册信息（用户名、手机号、实名认证资料）、登录信息（IP地址、设备指纹、登录时间）、交易记录、操作日志。\n\n8.2 数据使用目的：上述数据仅用于身份认证、安全风控、交易撮合、纠纷处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审查目的。本公司不会将商户个人信息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商业机构用于商业营销。\n\n8.3 合规依据：本平台的数据处理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商户注册即视为同意本平台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处理其个人信息。\n\n8.4 数据安全：本平台采用行业通行的加密技术（包括但不限于RSA非对称加密、AES-GCM对称加密、HMAC签名验证、SSL/TLS传输加密）保护商户信息安全，但不对因黑客攻击、系统漏洞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数据泄露承担违约责任。\n\n8.5 数据跨境限制：商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仅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未经法律法规允许和商户明确同意，本平台不会将数据传输至境外。\n\n\n第九条：电子签名与协议效力\n\n9.1 电子签名效力：商户在注册或登录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西元·游戏交易平台商户入驻及服务免责协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有效的电子签名，与商户亲笔在纸质文件上签名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n9.2 协议文本保存：本协议的电子文本由本公司服务器自动保存，商户可随时登录平台查阅本协议的完整内容。如因技术原因商户无法查阅，可向平台客服索取。\n\n9.3 版本更新：本协议更新时，本平台将在用户下次登录时要求重新确认。未确认新版协议的商户将无法继续使用平台服务。\n\n9.4 协议签署记录：本平台将记录商户每次签署或确认本协议的时间、IP地址和设备信息，作为商户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电子证据。\n\n\n第十条：独立承包商关系\n\n10.1 关系定性：商户与西元平台之间形成的是独立的平台服务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代理关系、合伙关系或合营关系。商户不是本公司的员工、代表或代理人。\n\n10.2 责任独立：商户因自身经营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税务、劳动纠纷、工伤、社保等法律责任由商户独立承担，与本公司无关。\n\n10.3 不得代表平台：商户不得以西元平台或本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民事法律行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声称自己是西元平台的员工或授权代表。违反本条款的，商户应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n\n\n第十一条：平台最大责任上限\n\n11.1 赔偿上限：无论基于合同、侵权还是其他任何法律理论，在任何情况下，本平台及本公司就任何单一事件或相关联事件对商户承担的累计最大赔偿责任，不超过该争议订单实际交易金额的百分之百（100%），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n\n11.2 间接损失免责：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平台不对商户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平台服务而遭受的任何间接损失、附带损失、特殊损失、惩罚性赔偿或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本平台已被告知存在此类损失的可能性。\n\n11.3 责任排除：以下情况下，本平台完全免于承担任何责任：\n（一）因商户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n（二）因第三方行为导致的损失；\n（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n（四）因游戏官方政策变更导致的损失。\n\n\n第十二条：保密义务\n\n12.1 商业秘密保护：商户因使用本平台而知悉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定价策略、客户信息、运营数据、合作协议等）均属于本公司的商业秘密。\n\n12.2 保密义务：商户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提供或转让，也不得利用上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本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期限为两年。\n\n12.3 违约责任：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商户应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并赔偿本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n\n\n第十三条：争议解决\n\n13.1 友好协商：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n\n13.2 仲裁优先：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海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n\n13.3 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n\n13.4 临时救济：尽管有上述仲裁约定，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仲裁程序开始前或仲裁过程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或财产保全。\n\n\n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存续\n\n14.1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商户完成注册流程并勾选同意之时起生效。\n\n14.2 协议变更：西元平台有权随时根据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平台公示或在用户登录时弹窗提示。若商户在修改后的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已完全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全部内容。\n\n14.3 存续条款：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以下条款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并约束双方：第二条（合法性承诺）、第三条（免责声明）、第四条（操作规范）、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第八条（隐私政策）、第十一条（责任上限）、第十二条（保密义务）、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第十五条（账户安全）、第十七条（反欺诈）。\n\n14.4 通知方式：本平台向商户发出的通知，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送达：平台内消息推送、注册手机号短信通知、注册邮箱电子邮件。通知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n\n14.5 不可转让：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商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本公司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继承公司。\n\n14.6 条款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以最接近该条款原意且合法有效的条款替代。\n\n14.7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n\n\n第十五条：账户安全与使用规范\n\n15.1 账户唯一性：每位商户仅可注册并持有一个平台账户。若发现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注册多个账户的，平台有权合并或封停多余账户。\n\n15.2 账户安全责任：商户应妥善保管其账户用户名、密码及绑定手机号等认证信息。因商户泄露、转借或共享账户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损失、资金损失、数据泄露），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n\n15.3 异常登录处置：本平台有权对异常登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更换登录IP、短时间内多设备登录、密码连续错误等）采取临时冻结、强制下线、要求二次验证等安全措施，商户应予以配合。\n\n15.4 账户禁止行为：商户不得出售、出借、出租或以任何方式将其平台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账户注册人承担。\n\n\n第十六条：服务水平与免责\n\n16.1 服务目标：本平台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维持平台的正常运行，但本条款不构成任何服务水平保证（SLA）。\n\n16.2 技术限制声明：鉴于互联网服务的技术特性，本平台不保证服务绝对安全、不间断、不延迟、无错误。因网络延迟、服务器负载、软件缺陷等技术原因导致的服务异常，不构成本平台的违约行为。\n\n16.3 API接口变更：本平台保留对API接口进行升级、优化或调整的权利。重大变更将提前通过平台公告或站内信通知入驻商户，但不保证所有变更均向后兼容。\n\n\n第十七条：反欺诈与诚信经营\n\n17.1 商业欺诈禁止：商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商业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交易记录提高信用评级、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串通他人进行虚假交易、恶意举报其他商户。\n\n17.2 反洗钱合规：商户应配合平台执行反洗钱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说明大额交易资金来源、配合可疑交易调查。\n\n17.3 违约处理：任何商业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平台有权立即永久封停账户，没收全部未结算资金和保证金，并保留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权利。\n\n\n第十八条：终止与退出\n\n18.1 商户自愿退出：商户可随时向平台申请终止本协议，但应完成所有未结订单、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退出。退出申请提交后，平台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n\n18.2 平台单方终止：在以下情况下，平台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封停商户账户：\n（一）商户严重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n（二）商户连续六个月未产生任何交易活动；\n（三）商户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宣告破产；\n（四）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终止服务。\n\n18.3 数据保留：协议终止后，本平台有权保留商户的注册信息和交易记录不少于三年，以满足法律法规对数据保存期限的要求以及可能的争议处理需要。\n\n18.4 退出后义务：协议终止后，商户仍需履行本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存续条款义务。已产生的债务、赔偿等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而消灭。\n\n\n【商户确认声明】\n本人/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全部条款，特别是加粗标注的免责条款、权利限制条款、违约金条款、仲裁条款及存续条款。本人/本单位承诺在西元平台的所有行为合法合规，并自愿承担因违反本协议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赔偿。\n\n平台运营主体：青岛西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n最新修订日期：2026年3月2日\n协议版本：v1.5"}}}